揭阳职业技术学院“3+证书”招生简章
导读:一、学校简介揭阳职业技术学院(JieyangPolytechnic)学校筹建于1999年。2002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成立。学院坐落于广东省揭阳
一、学校简介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Jieyang Polytechnic)学校筹建于1999年。2002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成立。
学院坐落于广东省揭阳市,是揭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是广东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46.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82万平方米。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8247.1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5.24万册,电子图书51.4万册;开设8系2部1院,开设有42个专业,教职工423人,全日制在校生7433人。
二、招生计划
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考要求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四、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招生录取规则。
五、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六、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八、收费标准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农学类专业学费5130元/生·学年;艺术类(非理论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140元/生·学年;住宿费950元/生·学年。以上费用如有变动,按省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另设有学校奖学金、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困难补助、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等奖助学制度。
十、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咨询电话:0663-8859905
传真:0663-8859845
电子邮箱:jyc_zsb@jy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y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edu.cn/
以上来源http://zs.jyc.edu.cn/info/1066/1855.htm